土地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能力认定办法
2023-10-08 发布:[土地科学技术学院]吴涛 1361
(2023年9月修订)
为发展我院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在读学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21〕30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研激励项目实施细则》(中地大京研发〔2021〕26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成果认定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21〕30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研激励项目实施细则》(中地大京研发〔2021〕26号)相关要求,学院对研究生科研成果等级及分值规定如下:
注:
(1)所有学术成果应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为第一完成单位;论文、专利要求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且学院老师需包括为其他作者。
(2)研究成果应为申报前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内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其中:国际论文至少online并提供刊源证明,国内要求正式出版为准并提供检索证明。
(3)SCI/SSCI论文分区方案,A区、B区标志性期刊目录见附件。C区、D区、E区标志性期刊目录以科技处发布的最新版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期刊引证报告JCR分区,C区论文以Q1为准,D区论文以Q2为准,E区论文以Q3和Q4为准。
(4)获奖类及专利类均指证书持有者。
(5)中文核心期刊与SCI、SSCI、EI等索引有重复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算得分。
(6)专著、软件著作应为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出版。
(7)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表当年度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中列入期刊上发表的文章,不加分。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认定的存在质量问题的文章,不加分或酌情降等加分。
二、科研能力水平
采用积分制,依据积分大小确定科研创新能力水平。如遇积分相同者,按照所获最高等次的科研成果排名;最高等次相同,且同为论文类成果的,按照JCR分区中影响因子最高的科研成果进行排名;最高等次相同,且成果类型不同的,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商定。
三、其他
本院各学科所涉及期刊情况,学院认定中文核心卓越期刊名录
1.《中国土地科学》;2.《自然资源学报》;3.《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1.《大地测量与地球动力学》;2.《测绘通报》;3.《测绘科学》;
本办法由土地科学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说明。
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科学高水平学术成果标志性期刊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