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科学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2023-10-08 发布:[土地科学技术学院]吴涛 363
为做好2023年度土地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中地大京发〔2021〕6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委员会: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中地大京发〔2021〕64号)规定,成立土地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周伟、孟兵丽
副主任:康志忠、吴 涛
委员:王金满、杨红磊 、王跃宾、冯喆、钱铭杰 张建军(2010)、钟琦、牛雅林、吴雨鑫、学生代表
二、学业奖学金标准
(一)2022年及以后入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一览表
(二)2022年及以后入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一览表
(三)2021年及以前入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一览表
(四)2021年及以前入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一览表
三、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非在职的定向研究生(不含全日制MBA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五)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六)按学校规定报到、注册并缴纳学费;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一律取消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有违规违纪行为,在学校处分期内者;
(二)课程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有不合格者;
(三)学术行为不端者;
(四)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五)本人未提出申请者;
(六)其他应该取消参评资格的情况。
四、硕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硕士一年级
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凡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均可享受。
(二)硕士二年级
1.推免硕士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其他硕士生:以学位课程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科研成果按照《土地科学技术学院科研实践创新能力认定办法》分值的20%进行加分,分等级评定;
3.前一学年内受到违规违纪处分者(含推免生),以及在申报材料中有虚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4.英语免修成绩按照英语选修课程成绩计算,挂课重修成绩按照60分计算。
(三)硕士三年级
1.推免硕士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其他硕士生:以科研成果为主要依据,创新资助项目、竞赛表现情况作为加分;
学术型硕士:科研成果按照《土地科学技术学院科研实践创新能力认定办法》六等及以上进行积分排序,分等级评定。当分数同等级时,参考《土地科学技术学院科研实践创新能力认定办法》七至十三等的分值加分,竞赛表现、创新资助项目、科研激励项目按下表加分。若积分为0分,毕业论文中期为良好及以上者可以提交二等奖学金及以上奖学金申请,其余同学按照学位课程考核成绩排序;
专业型硕士:科研成果按照《土地科学技术学院科研实践创新能力认定办法》七等及以上进行积分排序,当分数同等级时,参考《土地科学技术学院科研实践创新能力认定办法》八至十三等的分值加分,竞赛表现、创新资助项目、科研激励项目按下表加分且只累计加一次。若积分为0分,毕业论文中期为良好及以上者可以提交二等奖学金及以上奖学金申请,其余同学按照学位课程考核成绩排序;
竞赛加分:
创新资助项目:
科研激励项目:
3.未完成课程学习和规定学分,以及未完成开题报告者(含推免生),一律只能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
4.前一学年内受到违规违纪处分者(含推免生),以及在申报材料中有虚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五、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博士一年级
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凡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享受。
(二)博士二年级
1.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其他博士生:以学位课程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考虑,科研成果按照《土地科学技术学院科研实践创新能力认定办法》六等及以上进行加分(科研与课业成绩权重8:2),分等级评定;
3.前一学年内受到违规违纪处分者(含直博生),以及在申报材料中有虚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三)博士三、四年级及以上(学制内)
1.以科研成果为主要依据,按照《土地科学技术学院科研实践创新能力认定办法》进行分值累加,以年级为单位进行各专业积分排名,根据学校名额分配,划分测绘科学与技术(含测绘工程)和公共管理(含地质工程)的各等级基本名额。
(1)基本名额:测绘一等1人、二等1人,公管一等1人、二等4人;
(2)竞争名额:余出的一等、二等名额,由两专业竞争者科研成果积分更高者获得;
2.未完成课程学习和规定学分,以及未完成开题报告者,一律只能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
3.前一学年内受到违规违纪处分者,以及在申报材料中有虚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四、其它
科研成果认定严格按照《土地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认定办法》(2023年9月修订)。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8日